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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消息: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本次访谈由新华网和新浪网合作,以下为访谈部分内容。
主持人:下午好,各位网友,欢迎收看新华网两会访谈。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贾春旺同志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这也是每年两会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今天下午的访谈我们邀请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欢迎您,童主任!
童建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有机会来新华网和广大网友就检察工作进行交流,也感谢新华网给我这么一个和网友交流的机会。
主持人:童主任是我们的老朋友了,可能很多熟悉新华网的朋友都能猜到今天下午这个时候,您会在这里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通篇来看,贾春旺检察长今年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什么特点?
童建明:今年是换届之年,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这样五个特点:第一,它总结的是本届五年的检察工作,而不是上一年的工作。报告从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对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措施、成效和经验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报告既反映了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全貌,又突出了工作的重点和亮点,重点报告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的情况。第三,报告突出了检察机关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自身建设和改革创新的思想。第四, 对今年检察工作的安排部分,着重体现了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这个工作主线。第五,报告逻辑清晰,文字比较简约,文风比较朴实。
主持人:你能否概要地给大家讲一讲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这五年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在哪里?
童建明:过去的五年,伴随着我们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检察事业也有明显的进步。 概要地说,大体可以用一、二、三、四来概括五年来检察工作的总体总体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就是五年来的检察工作突出了一个主题,也就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并围绕这个主题形成了一套明晰的工作思路,统一了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
“二”,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并在加大工作力度和提高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两个方面加强宏观指导,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上了新水平。
“三”,就是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了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通过履行审查逮捕、公诉职能,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安宁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通过履行职务犯罪直接立案侦查职能,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追究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在维护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和勤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通过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就是在四个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一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的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二是以完善制度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三是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为重点的检察改革取得新进展。四是以“两房”建设为重点的执法保障建设取得新进展。
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主持人:刚才您在介绍情况当中,我注意到您提到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这几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当中这两个词出现的频率比较高,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强调呢?
童建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是这几年检察工作以及检察机关的文件中出现频率非常高的两个词汇。这个主题和总体要求也是贯穿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一条红线。
检察工作的主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3年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重要论断,以及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的规定,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确定的。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这个主题,符合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望,符合我国宪政制度对检察职能的定位,它揭示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内涵和本质属性,揭示了检察工作与大局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本届检察工作最重要的理论创新成果。这个主题确定后,得到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赞同和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6年党中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对检察工作主题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检察系统,这个主题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经过2003、2004持续两年的主题教育,主题成为统一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的重要武器,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在总结检察工作多年来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加大工作力度与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加大工作力度是贯彻检察工作主题、强化法律监督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前提和基础,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又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保证。这个总体要求,集中体现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也深刻反映了我们对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在进一步深化。根据这个总体要求,几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指导上,强调要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推动检察工作实现了健康协调发展。有一组数字可以集中反映贯彻总体要求的成效。就是职务犯罪这五年的有罪判决数比前五年上升30.7%,2007年有罪判决数与立案数的比率比2003年提高了29.9个百分点。有罪判决数,是检察机关经过立案侦查、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数量,这个数字,对于查办职务犯罪来讲,既是检验办案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体现办案力度的一个重要标准。五年来这两个数字的变化,突出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的力度和办案质量。
因此,可以这样说,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提出及其实践,推动检察工作走上了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轨道,也使检察工作的面貌焕然一新。
五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大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了职务犯罪,这是我们很多网友所关注的检察工作的一部分。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职务犯罪呈现出什么样的新的特点?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童建明:对查办职务犯罪这一块人民群众一直比较关心。从我们办案的情况看,有几个特点:一个是大案要案比较多;第二个就是窝案、串案比较明显,特别是在一些权力比较集中的行业尤其如此;第三个就是职务犯罪的隐蔽性比较强,具有智能化特点,利用高科技的犯罪也成为一个趋势。
五年来,检察机关针对这些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了一些比较有效的措施,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一是突出办案重点。始终把办案重点放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上,放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上,放在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上。二是通过加强举报工作、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联系配合、加强案件线索管理等措施,拓宽案源渠道。三是针对犯罪在一些行业和领域高发、频发的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进行集中查办、集中治理。四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的体制优势,强化上级检察院的组织协调,增强不同地区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五是针对近年来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等增多的特点,完善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开展追逃专项行动,加大追逃缉捕和境外引渡的力度。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明显加强。突出的表现:
一是查办大案要案成效明显。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近18万件21万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000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近14000人(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数的比例分别从2003年的46.8%和6.3%上升为2007年的58.3%和6.6%。
二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绩突出。2006年以来,检察机关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为重点,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近2万件,涉案金额34亿多元。
三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工作取得新的突破。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制定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标准、健全反渎职侵权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活动,推动全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反渎职侵权工作有新的突破。五年共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近35000件42000多人。针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同步介入事故调查,检察机关在这些事故的调查里面,发现和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渎职犯罪。五年来,立案侦查纵容违法违规生产、不报谎报重大事故等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0多人。
四是追逃工作有新的进展。五年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500多人。
五年来检察机关把维护司法公正摆到突出位置
主持人:童主任,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每年高检院报告中都涉及维护司法公正的内容,在这方面五年来的工作成效如何?
童建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也是目前老百姓反映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不公的话,就会让老百姓丧失对司法的信心,也会影响对党和政府的信心,所以五年来检察机关把维护司法公正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了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的公正。
对这方面的工作情况,贾春旺检察长在工作报告中专门有一部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总的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包括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和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五年共提出抗诉78000多件,提出各类监督纠正意见38万多件次,监督纠正了一大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抓住诉讼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问题,集中进行监督纠正,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并带动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工作报告中列举了8个专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都见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把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相结合,检察机关为此调整侦查分工,完善协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办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五年共查办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7000多人,清除了一批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犯罪分子,维护了司法廉洁。
检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持人:童主任,我们知道检察工作和和谐社会建设关系非常密切,那么五年来检察机关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童建明:确实是这样的,检察机关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方面特征都和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检察工作对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正,为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几年来,检察机关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方面,除了抓好日常职责外,还高度重视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查办危害民生、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着眼于维护人民利益,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的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着眼于保障人权,开展了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等专项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既加强了薄弱环节的检察工作,又较好地维护了人民权益。
二是高度重视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把执法办案同化解矛盾结合起来,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首办责任制,推行上下级检察院联合接访,探索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缓解了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先后开展了五次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实行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制度,把重点放在解决群众的诉求上,力求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五年来共办理涉检信访案件71000多件,息诉率达到90%以上,一批长期上访的疑难复杂案得到公正处理,近两年涉检信访数量有了明显下降。
三是高度重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明确要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高检院行动迅速,及时总结实践经验,较早地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这个意见要求,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注意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合法,宽严有度。对轻微刑事案件,引入快速处理机制,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过失犯,以及因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批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五年来检察队伍的面貌已经发生明显改观
主持人:贾春旺检察长报告中说到2007年检察官利用检察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比2003年下降了66.8%,这在一个方面反映了检察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您能否介绍一下五年来检察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成果呢?
童建明: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五年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致力于解决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相关联的突出问题,毫不放松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概括地说是抓了“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从思想上解决为民执法、公正执法的问题,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职业道德水准。
二是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是坚持把加强专业化建设作为重要方向。严格按照检察官法管理队伍,加强正规化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在职检察人员开展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不姑息,不护短。及时利用检察队伍中发生的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仅最高人民检察院就组织了两次省级院检察长的警示教育,对落马的省市检察长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深刻剖析,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五是坚持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努力提高基层院建设的整体水平。积极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全国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基层检察院经费不足、编制紧缺、检察官断档等困难和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应该说,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检察队伍的面貌已发生明显改观。除了刚才主持人谈到的这组数字外,还有几组数字可以佐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人员比例已从2003年初的39.2%上升为目前的70.3%,检察人员参加司法考试的通过率由2003年的13.8%上升为2007年的36.7%。;群众对检察人员的控告、举报2007年比2003年下降了37.6%,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检察人员下降了51.2%。这“两升两降”客观反映了检察队伍发生的积极变化,说明检察队伍作风和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
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检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双管齐下
网友“民政的进程”:我国的检察机关正在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您能否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几年改革的情况呢?
童建明:司法改革是本届五年司法工作的一大鲜明特色,也是本届检察工作的一个特出亮点。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改革,陆续出台了30余项具体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概括起来是围绕两个方面的内容展开的:一方面,是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以更好地实现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另一方面,是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这两方面双管齐下、相互促进。
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方面,重点是改革完善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制度,针对近年来发现的冤错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了审查批捕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环节证据审查制度,研究制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健全了对刑讯逼供等侦查违法行为的监督机制。根据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和死刑第二审案件依法实行开庭审理的情况,研究制定了对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制度,加强了对办理死刑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健全了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完善了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制度。通过实行这些改革,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法律监督措施,提高法律监督的效能,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更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在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又可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方面,像刚才主持人提到的重点推行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05年开始推行这项制度,要求对职务犯罪嫌疑人从第一次讯问开始就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而且必须是从头到尾全程录像,这个制度对于加强对侦查人员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刑讯逼供等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促进了侦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同时也促进了侦查人员侦查预审水平的提高。另外还建立了查办职务犯罪备案审批制度、检务督察制度,完善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在完善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机制方面,重点是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和深化检务公开。这里重点介绍一下人民监督员制度。这个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一项重大工作机制创新,是检察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这项制度从2003年9月开始试点,2004年8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全国已有86%的检察院实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已监督三类案件21000多件,其中不同意办案部门意见的930件,检察机关采纳543件,占58%。经过四年多的实践,这项制度已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促进了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检察工作将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网友“小人物”:在上午的报告当中,贾春旺检察长最后提到的2008年检察院将要做的工作,我们非常关注民生这方面的内容,所以想请您介绍一下在这方面会开展哪些工作惠及普通的老百姓呢?
童建明:关于做好2008年的检察工作,贾春旺检察长的工作报告讲了四个方面:第一,要加强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第二,要深化检察改革,促进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第三,要推进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第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报告还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更加注重:一是要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通过履行职责,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三是要更加注重维护公平正义,突出法律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廉洁,促进公正司法,彰显社会正义。四是要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把检察工作与化解矛盾纠纷很好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这四个更加注重,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是今年检察工作努力的方向。
围绕改善民生、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检察机关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犯罪活动,保障老百姓安居乐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履行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利用职务侵犯人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要履行好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在民事行政案件中侵犯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要及时监督,坚决提出抗诉。要抓住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一些专项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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