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陕西省将在全省93个试点县(区)新建和改造6000个标准化农家店,并对承办企业建设的每个合格农家店补贴6000元。日前,该省商务厅制定下发了《2007年度陕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其中规定每个行政村不得超过两个以上的农家店。
据了解,陕西省今年将在93个试点县(区)内新建和改造6000个标准化农家店,其中日用消费品农家店4500个,农资农家店1500个。《实施方案》特别要求,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农资店30%和消费品店70%的比例下达项目规划,凡在2005、2006两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已经完成农家店建设任务的村、乡(镇)不得再增加建店规划,每个行政村不得超过两个以上的农家店。另外,要加强对已验收达标的农家店和承办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对于发现配送率不达标、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农家店,由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督促承办企业给予摘牌处理,并在下达年度补贴资金时予以扣除相应的补贴,问题严重的取消承办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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